乌克兰的腐败恶性循环始于建立并维持一种制度的权力集团,在这种制度下,公民认为没有腐败就不可能生存。 清理机构的过程必须从头开始。
- 从2014开始,乌克兰进行了重大改革,以解决公共生活中的腐败问题。 到目前为止,限制腐败机会的成功比将腐败官员绳之以法更为成功。
- 腐败是该国治理制度不健全的一个征兆,而不是其原因。 一项决定性的突破将需要向更多的行动者开放政治制度,创造更大的竞争并建立可靠的机构来支持法治。
- 反腐败的成功包括清理Naftogaz以及改革行政服务,银行,巡逻警察,采购和税收。 权力下放也为公民创造了新的机会,让地方当局对管理当地公共资源负责。
- 海关,放松管制,私有化,取消垄断和改革公共行政等优先领域缺乏进展。 国防开支特别不透明。 腐败计划在能源部门的某些部分仍未受到影响。 对公务员进行彻底改革也很重要。
- 如果有的话,执法机构的改革进展缓慢。 现在说由于司法系统腐败的根深蒂固的文化,司法改革能否改善法院的运作还为时过早。
- 由于既得利益对司法机关的影响,新成立的国家反贪局尚未实现高级别起诉。 高反腐败法院成立后,这种情况应该会有所改善,但可能存在选择性司法风险。
- 惩罚性措施本身对减少腐败的影响有限。 它们必须成为持续和全面战略的一部分,以减少腐败行为的空间,并开放政治和经济体系以加强竞争。 这需要取消政治政治,并鼓励乌克兰的权力集团接受新的游戏规则。
- 公民谴责高层腐败,但将小腐败视为正当的邪恶。 这种看法需要改变,公民必须接受他们的责任来限制腐败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