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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批准了一项9.5万欧元的瑞典计划,以赔偿#Coronavirus爆发给客轮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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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已根据欧盟国家援助规则批准了一项约9.5万欧元(100亿瑞典克朗)的瑞典计划,以补偿客轮公司因冠状病毒爆发而遭受的损失。 自2020年XNUMX月中旬以来,瑞典外交部已经采取了限制病毒传播的旅行限制措施。 与几个邻国的边界被关闭,包括丹麦,芬兰,波兰和挪威。

所有这些事件严重影响了往返瑞典的客运公司。 这些客运渡轮公司尤其受到疫情的影响,因为它们被迫减少交通,取消航线并停船,客运量急剧下降。 此外,受影响船舶的所有船员均已被安排短期裁员。 根据该计划,轮渡公司将有权获得24年31月2020日至XNUMX年XNUMX月XNUMX日期间发生的损害赔偿,形式是对海员工资相关成本进行税收减免。

赔偿金将涵盖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与2019年同期相比,码头停泊船舶的收入损失与被阻止运营期间的可变成本节省之间的差额。瑞典将仅赔偿损失。相对于仍然有效实施旅行限制和边界关闭的时间段,同时确保当轮渡公司可以再次营业时(即,当重新开放边界和/或严格旅行时)不再被认为造成损害取消限制)。

委员会认为该计划符合第 107(2)(b) 《欧盟运作条约》(TFEU)的条款,使欧盟委员会能够批准成员国授予的国家援助措施,以补偿特定公司或特定部门因特殊事件(例如冠状病毒爆发)直接造成的损害。

委员会发现,瑞典的计划将补偿与冠状病毒爆发直接相关的损害。 它还发现该措施是相称的,因为设想的赔偿额不超过弥补损害所必需的数额。 因此,委员会得出结论,该计划符合欧盟国家援助规则。 该决定的非机密版本将在以下案例中以案例号SA.57710提供: 国家援助案件登记册 在委员会的 竞争 网站一旦任何保密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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