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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欧盟对第三国中央对手方的规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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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2020月XNUMX日,根据“欧洲市场基础设施法规”的新欧盟法规或 埃米尔 2.2 适用于欧盟和非欧盟中央交易对手(CCP)的监管。 CCP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系统性的角色,因为它们充当着每个卖方的买方和卖方的每个买方的卖方。 衍生工具 合同。 为了使新规则完全生效,需要通过三项授权法案对其进行补充。

该法案已于今天在《欧盟官方杂志》上发表,并将于今天(22月XNUMX日)生效。 这些新规定将提高欧盟管理和应对金融体系外部风险的能力。 它们还将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复原力做出贡献,这对于提升欧元的国际地位和加强欧洲的开放战略自主权至关重要。

除其他事项外,授权法案具体规定了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可以监督非欧盟的CCP,具体取决于它们对欧盟金融体系或其任何成员国造成的系统性风险程度。 他们确定了ESMA如何根据其系统重要性对第三国CCP进行分级的标准,以及ESMA应如何评估CCP遵守第三国法规是否可与欧盟法规相提并论。

为人民服务的经济执行副总裁瓦尔迪斯·多姆布罗夫斯基斯(Valdis Dombrovskis)表示:“保护金融稳定是我们的首要任务之一,而中共在我们的金融体系中发挥着系统性的作用。 我们需要制定可预测,相称且有效的规则来应对与非欧盟CCP相关的风险。 这与国际上为全球衍生品市场带来稳定和透明的努力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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