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
投资者公民计划:欧盟委员会针对“出售”欧盟公民行为对塞浦路斯和马耳他提起侵权诉讼
共享:
欧盟委员会通过发布有关其投资者国籍计划(也称为“黄金护照”计划)的正式通知书,启动针对塞浦路斯和马耳他的侵权程序。 欧盟委员会认为,这些成员国以预定的付款或投资来换取预定的付款或投资,而与有关成员国没有真正联系的情况下,给予其国籍,从而获得欧盟公民身份,则不符合真诚合作的原则。 《欧洲联盟条约》第4条第3款规定的行动。
这也破坏了《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20条所规定的欧盟公民身份的完整性。 委员会认为,授予与预定成员国没有任何真正联系的预定付款或投资的欧盟公民资格,损害了欧盟公民资格的实质。 塞浦路斯和马耳他政府有两个月的时间来答复正式通知书。 如果答复不令人满意,委员会可就此事发表合理意见。 完整的新闻稿可用 在线.
分享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