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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针对 12 个成员国未实施禁止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欧盟规则启动侵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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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欧盟委员会对 12 个成员国启动了侵权程序,理由是其未能转换欧盟禁止农业食品部门不公平贸易做法的规则。 这 指示 17 年 2019 月 16 日通过的关于农业和食品供应链中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政策确保保护所有欧洲农民以及中小型供应商免受来自食品供应链中较大买家的 XNUMX 种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影响。 该指令涵盖供应链中交易的农产品和食品,首次在欧盟层面禁止贸易伙伴单方面强加给另一个贸易伙伴的不公平做法。

将该指令转化为国家立法的截止日期是 1 年 2021 月 XNUMX 日。截至今天,保加利亚、克罗地亚、丹麦、芬兰、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斯洛伐克和瑞典已通知委员会,他们采取了所有必要的措施来转换指令,从而宣布转换完成。 法国和爱沙尼亚已告知,他们的立法仅部分转换了指令。   

委员会向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法国、意大利、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和西班牙发出正式通知函,要求它们采取并通报相关措施。 成员国现在有两个月的时间作出答​​复。

背景

这项关于农业和食品供应链中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指令有助于加强农民在食品供应链中的地位。 将被禁止的 16 种不公平贸易做法包括:(i) 延迟付款和最后一刻取消易腐烂食品的订单; (ii) 合同的单方面或追溯性变更; (iii) 强迫供应商为浪费的产品付款; (iv) 拒绝书面合同。

根据该指令,农民和中小型供应商以及代表他们的组织将有可能向他们的买家投诉此类做法。 成员国应设立指定的国家机构来处理投诉。 这些规则保护机密性,以避免买家进行任何可能的报复。

委员会还采取措施增加 市场透明度 和 促进生产者合作. 总之,这些措施将确保农业食品部门的供应链更加平衡、公平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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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链中的不公平贸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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