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执法
一、知识产权是具有国际包容性的领域
知识产权在国际条约规范的基础上,在世界范围内受到相同程序、方法和形式的监管。 特别是美国、欧盟国家和乌兹别克斯坦的知识产权客体登记和颁发保护证书的程序是相同的。
各国国内法所确立的有关知识产权客体法律保护的规则,被视为与知识产权领域国际条约的要求相一致。
根据国际条约,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植物品种和动物品种、商标(服务商标)、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即由国家注册并颁发相应的保护证书。
(在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在内的所有国家/地区,版权和相关权的客体无需进行国家注册,并受法律保护,并从其创建之时起由国家强制执行。)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法律,发明、实用新型、工业设计或植物品种和动物品种的国家注册会颁发专利保护证书。
商标(服务标志)、地理标志、商品原产地名称、程序和数据库由国家注册并颁发保护证书。
二。 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家管理
在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客体的法律保护由单一的国家机构进行,而注册的知识产权客体的执法则由多个授权机构进行。
到 2019 年为止,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对象的法律保护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直接对内阁负责)进行。
(根据 1536 年 24 月 2011 日“关于建立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的第 PD-XNUMX 号总统令,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是在国家专利局的基础上成立的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版权局)
根据 4168 年 2 月 2019 日“关于改进知识产权领域国家管理措施的措施”的第 PD-XNUMX 号总统令,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局移交给司法部,并重组为知识产权局,隶属于司法部(以下简称本署)。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知识产权局仅负责知识产权的国家注册,而新成立的机构则受托进行知识产权的国家注册并确保其合法执行。 因此,原子能机构被授予适用法律强制措施的权利 (备案 官方要求和预防信函,起草协议 关于行政违法行为) 对在知识产权领域实施侵权行为的人。
由于该机构有效地执行了分配给它的新任务,该机构为知识产权对象提供法律保护的任务和能力得到了扩展。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 4965 年 28 月 2021 日“关于改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措施”的第 PD-XNUMX 号总统令,在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地区和城市的机构内设立了知识产权保护部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塔什干。
(新部门和区域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产品,协助个人和法人进行知识产权的国家注册,提高这方面的法律素养)
根据 89 年 17 月 2022 日第 PR-XNUMX 号总统决议,知识产权局及其区域中心与司法部合并,并转移了他们的任务、职能和授权。
司法部内的知识产权办公室成立,并被授权负责登记知识产权对象并执行这些任务。
除了“知识产权中心”国家机构外,司法部还成立了一个国家机构,负责审查注册申请,并集中存储相关数据。
三、 知识产权领域的成就
知识产权领域以完善国家管理、直接发展为目标的体制改革取得了一批积极成果。
特别是:
– 乌兹别克斯坦成为 4 个版权及相关权保护国际协定的成员;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授权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日内瓦,29 年 1971 月 20 日),WIPO 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日内瓦,1996 年 20 月 1996 日),WIPO 版权条约(日内瓦,27 年 2013 月 XNUMX 日)和《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取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马拉喀什,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就是其中之一。
– 首次有 200 多个地区司法机构参与了知识产权执法过程。 在这些机构的支持下,知识产权执法真正在该地区首次启动;
- 知识产权客体登记申请流程已转为电子形式,以确保公开透明的原则;
具体而言,6884 年有 2016 件申请,8059 年有 2017 件,8617 年有 2018 件,10142 年有 2019 件,8707 年有 2020 件,14287 年有 2021 件。
– 在提交商标、服务商标和原产地名称的注册申请后,司法部制定了一项程序,在一个工作日内将这些申请的信息发布在其官方网站上。
(对于未善意提交的注册申请,有机会向该部提出书面异议)
– 现在可以全天候以电子方式获取已注册知识产权对象的保护文件;
– 显着改进了专利代理人协会的工作,该协会在知识产权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专利代理的要求已大幅降低,取消了与特定领域 3 年经验和活动相关的要求)
——强化了对违法使用知识产权客体的行政追究。 对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以及侵犯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利的立法引入了新的规范;
随着对非法使用知识产权责任的加重,2019年以来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急剧上升。
(2016 年 - 60 起,2017 年 - 85 起,2018 年 - 89 起,2019 年 - 60 起,2020 年 - 400 起,比法院诉讼案件多)
四、 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活动
司法部正在改进其在该领域的立法活动。
由于立法活动,该领域发生了以下变化:
– 26 年 2022 月 2022 日,乌兹别克斯坦历史上首次通过了 2026-XNUMX 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知识产权领域发展战略。
该战略旨在采取综合措施改善国家的知识产权领域,包括简化审查包括工业产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申请的制度,并加强机构间合作和根据国际经验实施工业产权的措施。
– 版权期限从 50 年延长至 70 年;
– 建立了直接参与创造知识产权对象的人员的激励制度;
(引入“最佳IP大赛”获奖者30、25、20倍基本计算单元的奖励。)
– 授予某些类型的知识产权对象注册的国家(专利)费用减免;
– 以 20 至 1,000 个基本计算单位赔偿版权及相关权所有人的侵权行为的程序 (从 550 美元到 27,300 美元) 已介绍;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地理标志”法获得通过。
– 以 100 至 200 个基本计算单位罚款的形式对法人实体引入企业责任 (从 2,750 美元到 5,500 美元) 侵犯工业产权。
六。 知识产权对象的法律执行
根据 4965 年 28 月 2021 日“关于改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措施”的第 PD-15 号总统令,“无假冒月”活动于 15 月 XNUMX 日至 XNUMX 月 XNUMX 日举行,以防止销售打击假冒商品,增强著作权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
本月取得了以下成果:
– 已检测到 2,000 多种假冒产品在全国各地的市场、购物中心和移动售货店销售。
– 创建了“假冒产品目录”并分发给所有商业实体和从事贸易活动的商家;
– 推出“IP-Protection”信息门户网站,提供有关在共和国销售的假冒产品的信息;
– 有关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生命构成严重威胁的假冒产品的信息在大众媒体和互联网网站上得到广泛传播;
– 500 多家生产和交易假冒产品的本地企业在创建自己的品牌(商标)方面获得了帮助;
——对制售假冒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执法措施。
(提交了86项官方要求和455封预防信,对50人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了正式处理并提交给相关法院)
2020-2022年,司法部监测观察,并根据个人和法人申请,共破获约3080起违法行为。
根据查明的违法行为,向个人和法人实体发出了 354 条官方要求和 1,367 封警告信,并在 253 起案件中制定了行政违法协议并提交法院参考。
法院对 26,000 名被判有罪的人处以总计 196 美元的罚款。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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