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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SC建议成立中小企业常设咨询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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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EESC)一直是欧洲中小企业的积极倡导者。 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继续努力改善欧洲中小型企业的状况,通过了关于 促进欧洲中小型企业,特别侧重于横向立法中的中小型企业方法,并尊重SMA的“以小为先”原则 (报告员:Milena Angelova,BG;联合报告员:Panagiotis Gkofas,GR)在一月份的全体会议上。 欧盟理事会保加利亚主席曾要求发表该意见。 

报告员Milena Angelova在全体会议上的辩论中说:“如果要使中小型企业处于更好的位置,就应该为其提供更多的支持,并应更加积极地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如果我们想改善中小企业的状况,则应尽快使《小企业法》(SBA)[1]及其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 该意见指出,欧洲委员会和理事会应与代表性的中小企业组织密切合作,将《 SBA的实施》作为一项长期审查活动纳入《欧洲学期和年度增长调查》。

EESC还呼吁采取包容,协调和有效的欧洲中小企业横向政策,其中还应考虑到所有不同的SME子群体的需求,例如,价值创造公司,微型,小型,家族和传统公司以及那些在偏远地区经营,自营职业和手工艺品。 EESC认为,必须为每一个定义一个定义,这并不是对所有SME问题的解答,而是作为一种更好地获取支持措施的工具。

该意见的共同报告人帕纳吉奥蒂斯•格科法斯(Panagiotis Gkofas)评论说:“我们确实需要做出努力,以确保中小企业可以成为我们经济的杠杆。” “布鲁塞尔有一些计划,但是它们与成员国所表达的现实和观点有很大不同。各个成员国的中小型企业并不总是了解与他们有关的政策,应该从这些计划中受益的人通常是被排除在外。”

中小企业目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激烈的竞争,缺乏熟练的劳动力,新的工作形式和消费,日益复杂和密集的信息流,有限的创新资源和复杂的融资渠道。 据欧洲经委会称,“以小为先”原则意味着政策制定者应在政策制定的早期阶段就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因此应尽快实施,以帮助欧洲的中小企业应对它们所面临的挑战。正面临着。

EESC的观点强调了企业家精神在创造就业和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应当通过包括制定特别的企业家权利支柱来更好地促进企业家精神,该支柱应涵盖所有特殊形式的企业家精神并宣布企业家年。 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应改善企业家获得融资的渠道,监管框架和企业家教育。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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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占欧盟所有企业的99%。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数据,在过去五年中,中小型企业占了欧盟新职位的85%和私营部门总就业的三分之二。

EESC已经就如何制定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制定了许多意见,例如: 中小企业政策的有效性 (2017),则 审查《小企业法》 (2011) 获得资金是, COSME程序中小企业与全球机遇 (2012),以及 聪明的规定 (2013)。 在2017年下半年,欧洲经委会在两个成员国(保加利亚和匈牙利)组织了公开听证会,并计划在2018年进行更多听证会(即在 意大利, 瑞典,希腊和立陶宛),以辩论欧盟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的有效性和效率,并收集当地利益相关者的宝贵意见和反馈。 听证会是欧洲经委会就其意见进行后续行动的一部分 提高欧盟中小企业政策的有效性,于2017年XNUMX月通过。

视频:EESC是如何产生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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