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说:“如果我们希望欧洲摆脱这场危机以来的强大打击,那么我们现在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如同在任何危机中一样,当我们的工业和公司资产可能承受压力时,我们需要保护我们的安全和经济主权。 我们拥有根据欧洲和国家法律处理这种情况的工具,我想敦促会员国充分利用它们。 欧盟现在并将继续是外国直接投资的开放市场。 但是这种开放并不是无条件的。”
贸易专员菲尔·霍根(Phil Hogan)表示:“我们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公共卫生危机,对欧洲经济产生深远影响。 在欧盟,我们希望并希望对外国投资保持开放。 在当前情况下,我们需要通过适当的控制来缓和这种开放性。 我们需要知道谁投资以及出于什么目的。 欧盟及其成员国拥有正确的法律工具。 今天的指南呼吁成员国充分利用这些工具,并将在如何利用我们的投资筛选框架以防止在当前危机中抛售欧盟战略资产方面更加明确。”
根据现行的欧盟规定,成员国有权以安全或公共秩序为由对来自非欧盟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FDI)进行筛选。 出于普遍利益考虑,保护公共健康是最重要的理由。 结果,成员国可以采取缓解措施(例如满足国家和欧盟重要需求的供应承诺)或阻止外国投资者收购或控制公司。 目前,有14个成员国建立了国家FDI筛选机制。 自去年以来生效的欧盟外国投资筛选法规以来,欧盟有能力协调在成员国一级对外国收购的控制。
欧盟委员会发布其准则,呼吁已经建立了现有甄别机制的成员国充分利用欧盟和本国法律向其提供的工具,以防止来自非欧盟国家的资本流入,这可能损害欧洲的安全或公共秩序。 。
委员会还呼吁其余成员国建立完善的筛选机制,同时根据欧盟法律和国际义务考虑所有方案,以解决外国投资者收购或控制外国投资者的潜在案件。特定的业务,基础架构或技术会给欧盟的安全或公共秩序带来风险。
委员会还鼓励成员国之间进行合作,涉及外国直接投资可能对欧盟单一市场产生影响的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案例。 现在进行的外国收购已经属于欧盟FDI审查法规的范畴,可以根据该法规建立的合作机制进行审查,该机制将从2020年XNUMX月开始全面运作。
关于资本流动,该准则还回顾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限制与股份购买有关的资本自由流动,特别是来自第三国的资本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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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还将继续密切关注当地的事态发展,并准备讨论并确保在任何对欧洲有较大影响的外国投资案件中进行协调。 在今天(26月XNUMX日)的欧洲理事会视频会议上,冯德莱恩总统与欧盟领导人之间的讨论主题也将是保护欧盟的战略资产。
背景
欧盟FDI筛选条例于2019年11月通过。该法规首次建立了欧盟一级的机制,以协调筛选可能影响欧盟及其成员国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外国投资。 该机制基于成员国与委员会之间交换信息的义务,以及委员会与成员国就特定交易发表意见和评论的可能性。 该机制将从2020年XNUMX月XNUMX日开始实施。委员会和成员国已经在合作,以期调整国家筛选机制,并确保在欧盟和国家层面全面,快速地实施该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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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筛选准则
外商直接投资筛选框架: 税法法规, 新闻报道, 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