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
#Ombudsman建议欧盟机构采取进一步的#AntiHarassment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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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监察员Emily O'Reilly在审查了26个欧盟机构和组织的反骚扰政策后,制定了良好做法清单。
这些做法包括提高认识,工作场所风险评估,定期政策监测,强制性培训,快速程序和康复措施。 “虽然欧盟机构通常都有良好的反骚扰政策,但我的报告显示,可以而且必须采取更多措施使其符合#MeToo社会职位的合理期望。” “这次测绘工作的目的是协助所有欧盟机构对这些已确定的做法进行标准化,”O'Reilly说。 其他重要措施包括允许受训人员就骚扰提出正式投诉; 定期培训保密顾问和建立一个独立调查员库,机构可以在正式的骚扰调查期间利用这些调查员。 申诉专员指出,骚扰案件可能涉及严重的权力不平衡,并为高级人员提出更强有力的规则。 良好做法的例子包括欧洲审计法院的反骚扰政策,该政策对有罪的成员采取强有力的纪律措施,例如强制退休或拒绝退休金权利。 奥赖利的首要发现是,所有欧盟人员-不论其身份如何-都应受到反骚扰政策的保护,并且保护范围应扩大到包括高级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的行为。 “所有工作场所都会受到骚扰的影响; 什么使良好的工作场所与众不同的是,它是否具有对骚扰零容忍的文化,以及员工是否了解自己的权利并有权采取行动,“奥莱利说。 在考虑有关欧盟机构如何处理骚扰问题的任何投诉时,监察员将在未来考虑这些良好做法。 关于监察员咨询的机构和机构名单以及总结所有调查结果的报告,请参阅 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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