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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完全移交欧盟关于受害者权利和#EuropeanProtectionOrder的规则,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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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最近发布了有关《受害者权利指令》和《欧洲保护令指令》执行情况的报告。 这两份报告评估和分析了执行指令的国家措施。 在下面 受害者权利指令,犯罪受害者有权获得保护,支持和诉诸司法的权利。

关于该指令 欧洲保护令(EPO) 可以为正在旅行或搬到另一个欧盟国家的危险人员提供更广泛的保护。 报告显示,欧盟成员国仍然需要做很多工作才能充分发挥这些文书的潜力。

司法专员迪迪埃·雷因德斯(Didier Reynders)说:“我们正处于一场公共卫生危机之中,但是,当然,人们仍然是犯罪的受害者。 实际上,令人遗憾的是,在大流行期间,我们已经看到某些犯罪形式的显着增加,例如家庭暴力,网络犯罪或仇恨犯罪。 这是一个鲜明的提醒,为什么确保稳固的受害者权利始终至关重要。 即使在危机时期,我们也不能忘记人民的基本权利。 我呼吁成员国做更多的工作,以确保整个欧盟正确维护受害者的权利。”

在大多数成员国中,在实现某些关键权利方面存在缺陷,例如根据受害者的个人需要获得信息,支持服务和保护。 欧洲保护令仍然很少使用,主要是因为对该文书缺乏了解以及国家保护计划不足。 该委员会将很快通过《欧盟受害者权利战略》(2020-2025年)。 可以在以下网页上在线找到实施报告: 受害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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