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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批准了148亿欧元的丹麦计划,以赔偿因#Coronavirus爆发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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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根据欧盟国家援助规则批准了一项1.1亿丹麦克朗(约合148亿欧元)的丹麦计划,以补偿其活动仍受到丹麦政府为限制冠状病毒传播而采取的限制性措施的公司所遭受的损失,而其他经济体正在逐步重新开放。

由于这些措施,该计划将向仍被禁止开展活动的公司以及因取消活动而向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开放。 根据该计划,由于冠状病毒的爆发,营业额下降超过35%的此类公司将有权获得赔偿。 与冠状病毒爆发之前的参考期相比,这将适用于8年31月2020日至XNUMX月XNUMX日。

特别是,他们将获得部分或全部覆盖他们继续承担的固定费用的补偿。 丹麦当局根据营业额下降的水平预见了几种补偿水平。 每个公司的最大援助金额为60万丹麦克朗(约合8万欧元)。 丹麦当局将进行事后检查,以确保赔偿不超过实际遭受的损失。 超出受益人实际损失的公共支持将必须退还给丹麦政府。 委员会认为该计划符合第 107(2)(b) 《欧盟运作条约》(TFEU)的条款,使欧盟委员会能够批准成员国授予的国家援助措施,以补偿特定公司或特定部门因特殊事件(例如冠状病毒爆发)直接造成的损害。

委员会发现,尽管丹麦社会重新开放,但该计划将赔偿仍与冠状病毒爆发直接相关的损害。 它还发现该措施是相称的,因为设想的赔偿额不超过弥补损害所必需的数额。 因此,委员会得出结论,该计划符合欧盟国家援助规则。 可以找到有关委员会为解决冠状病毒大流行的经济影响而采取的行动的更多信息。 此处。 该决定的非机密版本将在以下案例中以案例号SA.57930提供: 国家援助登记册 在委员会的 竞争 网站一旦任何保密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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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Reporter 发表来自各种外部来源的文章,表达了广泛的观点。 这些文章中的立场不一定是欧盟记者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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