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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卫生保健

首先在另一个欧盟国家/地区使用#ePrescriptions的欧盟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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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首批欧盟患者可以在另一个欧盟国家的药房中使用其家庭医生开出的数字处方:芬兰患者现在可以去爱沙尼亚的药房,并取回其在芬兰的医生以电子方式处方的药物。

该倡议适用于芬兰开出的所有电子处方以及签署了协议的爱沙尼亚药房。 该计划的新颖之处在于,接收国的参与药剂师可以通过新的电子健康数字服务基础设施以电子方式查看电子处方,而无需患者提供书面处方。 这符合我们关于数字健康和护理的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访问患者的健康数据并确保护理的连续性来赋予患者权力。

数字单一市场副总裁 Andrus Ansip 说:“祝贺芬兰和爱沙尼亚展示了国家之间电子医疗合作的道路,我希望其他国家尽快效仿。人们应该能够跨境使用他们的电子处方。自由流动是欧盟的一项创始原则:我们必须让人们在欧盟境外时尽可能轻松地获得治疗或药物。下一个重要步骤将是通过开发通用格式来简化患者对自己健康数据的访问用于在欧盟国家之间交换电子健康记录。”

健康与食品安全专员 Vytenis Andriukaitis 说:“我非常欢迎芬兰和爱沙尼亚之间电子处方交换的第一步。共享电子处方和患者摘要对于患者安全至关重要,因为它可以帮助医生更好地了解外国患者的医疗状况历史,并可以降低不正确用药的风险和重复测试的成本。委员会将继续支持扩大整个欧盟的这些交流。”

数字经济与社会专员玛丽亚·加布里埃尔 (Mariya Gabriel) 说:“这是更好地照顾公民的一个很好的起点,可以说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电子处方和国际患者摘要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挽救生命。欧盟预算为技术解决方案提供资金用于这些交流,再次表明它与公民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和密切程度。”

2011 年,欧洲机构通过了 指令2011 / 24 这确保了对跨境欧洲公民的连续护理。 该指令为会员国以安全、高效和可互操作的方式交换健康数据提供了可能。 目前正在所有成员国逐步引入以下跨境医疗服务:

1) ePrescription 和 eDispensation 允许任何欧盟公民在位于另一个成员国的药房取回他/她的药物,这要归功于他们的处方从他/她的居住国到旅行国的电子传输。 然后将在访问国检索到的药物通知居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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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患者摘要提供与健康相关的重要方面的背景信息,例如过敏、当前用药、既往疾病、手术等,以便在其他国家/地区进行医疗(紧急)访问时可以数字访问。 它是一个更大的健康数据集合的摘要,称为 欧洲健康记录。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委员会不久将提出有关欧洲电子健康记录交换格式的建议书。

严格遵守数据保护规则,患者在获得这些服务之前必须征得其同意。

得益于 eHealth 数字服务基础设施,这两项服务成为可能,该基础设施连接了 eHealth 国家服务,允许它们交换健康数据,并由欧盟委员会的“连接欧洲设施”资助。

接下来的步骤

22 个成员国是电子医疗数字服务基础设施的一部分,预计到 2021 年底将交换电子处方和患者摘要。 10 个成员国(芬兰、爱沙尼亚、捷克、卢森堡、葡萄牙、克罗地亚、马耳他、塞浦路斯、希腊和比利时)可能会在 2019 年底之前开始这些交流。

 电子卫生保健网络 (欧盟电子卫生保健机构)最近批准芬兰和爱沙尼亚开始交换电子处方,并批准捷克和卢森堡接收外国公民的患者摘要。

更多信息可以找到 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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