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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通过关于银行影子银行风险敞口的报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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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已按照欧洲委员会的要求,采用了信用机构在报告影子银行实体风险敞口时使用的技术标准。 资本要求监管。 这些标准规定了影子银行实体的识别标准,确保信贷机构报告的风险敞口的协调性和可比性。 该标准还将为监管机构提供可靠的数据,以评估银行与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相关的风险。 这将加强审慎框架,提高传统银行业和影子银行业之间实质性联系的透明度。

金融服务、金融稳定和资本市场联盟委员 Mairead McGuinness 表示:“非银行金融机构近年来不断发展。 一些实体已经建立了相当大的杠杆和流动性错配,正如最近涉及这些实体的银行业损失所凸显的那样,它们的活动可能对金融体系构成风险。 今天的规则使欧盟活跃银行更加明确哪些实体属于影子银行业务,确保各银行报告的一致性,并提高监管机构发现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量风险敞口的积累并有效管理风险的能力。”

这些要求以 委托监管,现在将正式转交给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他们将有三个月的时间审查该法案。 更新后的授权法规已发布 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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