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在法治指数中的评估在国际社会中树立了该国的积极形象
2022 年 26 月 2 日公布了法治指数。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2020 年 6003 月 XNUMX 日第 PD-XNUMX 号法令“关于提高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国际评级和指数中的地位,以及引入新的在国家机构和组织中与他们进行系统合作的机制”,法治指数被定义为乌兹别克斯坦的优先国际评级和指数之一, Dilafruz Sufiyeva 写道。
司法部是一个国家机构,负责采取系统和一致的措施来提高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政治和法律领域的国际评级和指数(包括法治指数)中的地位。
法治指数由国际非政府组织世界正义项目每年编制,包括8个指标,特别是“政府权力的约束”、“没有腐败”、“开放政府”、“基本权利”、 “秩序与安全”、“监管执法”、“民事司法”和“刑事司法”。
该指数对乌兹别克斯坦的评价是该国在国际社会中形成正面形象的重要因素。
今年,乌兹别克斯坦在所有八项指标中的表现都有所改善。
在总榜单中,乌兹别克斯坦在78个国家中排名第140位,超过了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中国、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土耳其等国家。
在编制该指数时,对来自全球 150,000 个国家的 4,000 万多户家庭和约 140 名律师进行了调查,评估了合法性水平。
2022年,只有54个国家的法治得到改善,85个国家恶化,1个国家保持不变。 在该指数中,乌兹别克斯坦被列入法治状况有所改善的国家。
对法治指数动态的分析表明乌兹别克斯坦的地位不断提高,这得益于该国基于“以人的荣誉和尊严”的原则进行的正在进行的改革,并深入分析了复杂的全球进程和国家过去发展阶段的结果。
因此,今年乌兹别克斯坦的指标提高了 7 个位置。 去年,该国排名第85th 在这个索引中。
2022年,以下指标表现最佳:
– 根据“秩序与安全”指标,乌兹别克斯坦进入前 20 位,占据第 16 位th 的地方。
——《刑事司法》第65名th,其次是保加利亚(72nd), 白俄罗斯 (76th), 塞尔维亚 (84th),摩尔多瓦(85th), 印度尼西亚 (88th), 印度 (89th),土耳其(106th), 吉尔吉斯斯坦 (114th), 俄罗斯 (123rd);
– “不存在腐败”指标 - 66th 位,其次是土耳其等国家(70th 地点),保加利亚(77th 地点),塞尔维亚(86th 地方),俄罗斯(90th 地点),印度(93rd 地点),摩尔多瓦(105th 地点),阿尔巴尼亚(107th 地点),吉尔吉斯斯坦(127th 地方);
– 乌兹别克斯坦排名第 75th 关于“民事司法”;
– 指标“监管执法”——第 99 位;
– 指标“基本权利” - 107th 地方;
– 指标“对政府权力的限制” - 114th 地方;
– 根据“开放政府”指标 - 122nd 分别来自 140 个国家。
乌兹别克斯坦在国际排名和指数中的地位不断提高,这得益于基于两个重要计划文件实施全面改革的战略方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2017-2021 年五个优先发展领域的行动战略,作为以及新乌兹别克斯坦2022-2026年发展战略。
法治指数在政治和法律领域排名第二,表明乌兹别克斯坦今年的地位稳步提升。
回想一下,23 年 2022 月 2021 日,世界银行公布了 XNUMX 年治理指标分析结果,这也表明乌兹别克斯坦在所有指标中的地位都有所提高。
特别是在“政府效能”指标方面,乌兹别克斯坦排名第 116th 在 208 个国家中,将之前的结果提高了 22 个位置。
根据“政治稳定和不存在暴力/恐怖主义”指标,乌兹别克斯坦的排名提高了 19 位,达到 130 位th 的地方。
根据反映选举、言论、集会和媒体自由的“声音和问责制”指标,乌兹别克斯坦上升了 12 行,达到 182nd 的地方。
“监管质量”指标反映了政府制定和实施合理政策和规则的能力,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法律框架,显着提高。 因此,我国上升了 33 个位置,同时占据了 144 个位置。th 的地方。
根据“法治”指标,乌兹别克斯坦已升至168th 位置(+13 个位置)。
该国在“控制腐败”指标上的结果提高了 15 分(161st 地方)。
为乌兹别克斯坦的优先国际评级和指数建立有针对性的工作的法律和体制机制也促进了上述成果的实现。
在这方面,应该指出的是,正在系统地努力提高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并提高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经济、政治和法律国际排名和指数中的地位,卫生部社会福利部也为此设立了部委。
特别是,共和党国际评级和指数工作委员会已经成立。
财政部和司法部 由理事会的工作机构指定。
以下改革有助于提高乌兹别克斯坦在上述两个排名中的地位:
– 政府向议会报告、行政改革、进一步改善公共监督机制的措施;
– 在确保政府决策的有效执行等领域开展的工作,包括防止由于引入监管影响评估制度而产生的副作用、遵守行政程序、确保财产权的不可侵犯性;
– 在司法行政和执行法院判决、公民通过法院行使其权利的能力、法院独立于国家机构的影响、法院遵守程序期限和法院判决的适当执行方面实施的措施,提高公众对法院判决公正性的满意度;
– 改善公共采购的开放性和竞争环境,提高许可程序的透明度,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腐败,包括加强法律和制度框架;
– 旨在消除执法机构的酷刑和无理拘留案件、对公民和记者施加压力、侵犯见解和言论自由权、排除对私人生活的任意干涉以及发展民间社会机构的措施确保基本劳动权利(工资保障、工作时间满意度、不存在强迫劳动);
– 在地方政府机构的开放和确保公民通过地方执行机构获得信息的权利、公民参与地方一级的决策过程等领域实施的改革。 有效利用对官员行为提出申诉的机制非常重要。
因此,今天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旨在保障人权保护、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确保经济活动自由、改善司法和法律领域的实质性和程序性规范的改革,导致乌兹别克斯坦的形象以及我国在国际权威排名和指数中的地位提高。
Dilafruz Sufiyeva 是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国际评级和指数工作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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