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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欧盟规定到现在解决歧视发生在所有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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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bServlet所有成员国现已在国家法律中实施欧盟关于解决基于种族或族裔,宗教或信仰,残疾,年龄和性取向的歧视的规定。 现在,需要进一步努力将它们应用于实践中。

这些是欧洲委员会今天(17月2000日)发布的新报告的主要发现。 28年通过的《就业平等指令》和《种族平等指令》旨在消除歧视。 好消息是,这些欧盟指令现已成为所有XNUMX个欧盟国家的国家法律。 但是,今天的报告强调指出,国家主管部门仍然需要确保为实地歧视受害者提供有效保护。

主要挑战包括缺乏公众对权利的认识以及少报歧视案件。 为了支持这一进程,委员会提供资金,以提高认识并培训法律从业者参与平等法。

此外,欧洲委员会今天还发布了针对歧视受害者的指南(报告附件一)。 欧盟司法专员副主席维维安·雷丁(Viviane Reding)表示:“不歧视原则是我们欧盟的核心原则之一。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个人都有权不受歧视地生活。” “得益于欧盟的反歧视规则和欧盟委员会的执法行动,公民可以在所有28个成员国中依赖这些权利。面临的挑战是确保受歧视影响的人们可以在实践中应用其权利-他们知道在哪里寻求帮助并诉诸司法。” 

今天的报告审查了13年欧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反歧视指令通过2000年后的状况。该规则禁止在许多关键地区基于种族或族裔出身以及在工作场所基于年龄的歧视。 ,宗教或信仰,残障或性取向。 在欧盟委员会采取行动后,这两个指令已在所有28个欧盟国家被转化为国家法律(参见背景)。 

尽管如此,报告发现,在当地适当应用规则仍然存在挑战。 人们可能并不总是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例如,欧盟规则保护他们在求职时以及在工作场所中不受歧视。 同样,缺乏平等数据(由会员国负责收集)使量化和监测歧视情况变得困难。 实际上主要由于缺乏认识,实际上只报告了一小部分歧视事件。 为了确保在当地适当地行使欧盟的平等待遇权,委员会建议成员国努力:     

继续提高公众对反歧视权利的认识,并将重点放在那些涉及雇主和工会的风险最大的人身上。 该委员会提供资金支持此类活动,并已发布了针对歧视受害者的实用指南(见本报告附件1)。 通过改善诉诸投诉机制的方式,便利于报告受害者的歧视。 国家平等机构可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委员会将继续支持平等机构的联网,并确保它们能够有效执行欧盟法律要求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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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受歧视影响者获得司法救助。 委员会的受害者指南包括关于如何提出和追究歧视索赔的具体指导,而委员会则为法律从业者和代表如何实施欧盟平等法的歧视受害者的非政府组织提供培训。     

解决罗姆人面临的具体歧视问题,作为其国家罗姆人融合战略的一部分,包括执行委员会最近通过的关于罗姆人融入问题的理事会建议书(IP / 13 / 1226)所载的指导。 

今天的报告还详细介绍了自通过指示以来的判例法(报告附件2),并特别阐明了年龄歧视,这引起了许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报告附件3)。 背景继1999年《阿姆斯特丹条约》签订之后,欧盟获得了新的权力来打击基于种族或族裔,宗教或信仰,残疾,年龄和性取向的歧视(以前的《刑法》第13条,现在是《欧洲人权公约》第19条)欧洲联盟)。

这导致成员国一致采用2000/43 / EC指令(种族平等指令)和2000/78 / EC指令(就业平等指令)。 欧盟反歧视法在欧盟所有国家/地区确立了一套一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帮助歧视受害者的程序。 所有欧盟公民均有权享受法律保护,免受直接和间接歧视,就业平等待遇,获得国家平等机构的帮助以及通过司法或行政程序提出申诉。 

在2005和2007之间,委员会针对25成员国启动了侵权诉讼(没有针对卢森堡的诉讼程序;对保加利亚和克罗地亚国家法律的审查仍在进行中)。 现在几乎所有这些都已经关闭。 在一起案件中(针对意大利),侵权诉讼导致欧盟法院作出裁决(案件C-312 / 11,判决
4 July 2013)。 

更多信息 

新闻包:报告指令和附件的应用   
欧洲委员会 - 解决歧视问题    副主席维维安的主页  
在Twitter上关注副总裁:@VivianeRedingEU 
在推特上关注欧盟司法:@EU_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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