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病毒
欧盟拟定取消旅行限制的国家清单——英国除外
在根据关于逐步取消对进入欧盟的非必要旅行的临时限制的建议进行审查后,理事会更新了应取消旅行限制的国家、特别行政区和其他实体和领土当局的名单。 根据理事会建议的规定,该清单将继续每两周审查一次,并视情况进行更新。
根据建议中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自18年2021月XNUMX日起,成员国应逐步取消对以下第三国居民的外部边境旅行限制:
- 阿尔巴尼亚
- 澳大利亚
- 以色列
- 日本
- 黎巴嫩
- 新西兰
- 北马其顿共和国
- 卢旺达
- 塞尔维亚
- 新加坡
- 韩国
- 泰国
- 美国
- 中国, 以确认互惠为前提
中国特别行政区也应逐步取消旅行限制 香港 和 澳门. 这些特别行政区的互惠条件已经取消。
在未被至少一个成员国承认为国家的实体和领土当局类别下,旅行限制 台湾 也应该逐步解除。
就此建议而言,应将安道尔,摩纳哥,圣马力诺和梵蒂冈的居民视为欧盟居民。
标准 确定应取消当前旅行限制的第三个国家/地区已于 20 年 2021 月 19 日更新。它们涵盖了流行病学情况和对 COVID-XNUMX 的总体反应,以及可用信息和数据来源的可靠性。 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互惠。
申根国家(冰岛,利希滕斯坦,挪威,瑞士)也参加了该建议。
背景
30 年 2020 月 XNUMX 日,理事会通过了一项关于逐步取消对进入欧盟的非必要旅行的临时限制的建议。 该建议包括成员国应开始解除外部边界旅行限制的国家的初始清单。 该清单每两周审查一次,并视情况更新。
20 月 XNUMX 日,理事会通过了一项修订建议,以响应正在进行的疫苗接种运动,对已接种疫苗的人实行某些豁免,并放宽取消对第三国限制的标准。 同时,修正案考虑了新变种可能带来的风险,设置了紧急制动机制,以快速应对第三国出现感兴趣或关注的变种。
理事会的建议不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成员国当局仍然负责实施建议的内容。 他们可能完全透明地逐步取消对所列国家的旅行限制。
在以协调方式做出决定之前,成员国不应决定取消对未列出的第三国的旅行限制。
- 理事会建议修订理事会建议 (EU) 2020/912 关于临时限制进入欧盟的非必要旅行以及可能取消此类限制
- COVID-19:理事会更新了关于限制来自第三国的旅行的建议(新闻稿,20 年 2021 月 XNUMX 日)
- COVID-19:进入欧盟(背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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