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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30 2030%,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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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By 洛伦佐·托蒂(Lorenzo Torti)

欧盟委员会希望欧盟到30年实现2030%的节能目标,这是欧盟更广泛的气候和能源框架目标的一部分。 通信委员会 在七月下旬提出。

由委员会于2014年2030月提出的欧盟气候和能源框架提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结构中所占份额的新目标,该目标将于XNUMX年实现。

最新的委员会通讯评估了欧盟在20年实现能源效率提高2020%的目标方面的进展。该通讯发现,按照目前的速度,在截止日期之前将节省18-19%的能源,但是2020年的目标可以实现如果所有成员国都在该地区全面执行欧盟立法,那么仍然可以实现。 该通报还解决了2020年后的目标,提出了将欧盟能源效率提高30%的新目标,并将其作为欧盟气候和能源框架的一部分。

欧洲委员会对能源效率的关注是欧盟能源政策向能源安全更广泛转移的一部分,自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该政策已加快步伐,突显出欧盟对外国能源进口的依赖。

实际上,提高能效被视为减少欧洲对外国供应商的依赖的关键解决方案之一,并且是少数能够保证本地就业的投资计划之一。

布鲁塞尔和首都的能源效率立场似乎仅在两年前就发生了变化,当时许多成员国被认为直接或间接地试图削弱当时的能源效率指令提案的雄心。正如德国和法国明确支持30%的目标所证明的那样,风似乎已经永远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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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的来文结构如下:
(1)对实现2020年目标的进展的评估;
(2)对2030年能源效率潜力的分析;
(3)描述与节能措施融资相关的挑战,以及;
(4)提出2030年发展道路的建议。

通讯有 三个附件; 附件一介绍了2014年国家能效行动计划中报告的政策发展,附件二描述了《建筑物能源性能指令》(EPBD)换位的状况,而附件三则着重介绍了《能源效率指令》(EED)换位的状况。 )。

迈向2020年目标的进展

欧盟目前正在努力实现到20年节能2020%的指示性目标。欧盟委员会通讯发现,欧盟目前正在实现到18年节能19-2020%的目标。尽管正在取得良好的进展在建筑,家电和运输领域,欧盟委员会指出,大约三分之一的能源节约是由于金融和经济危机的影响,而欧盟仍在感受到这种危机。

因此,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在国家一级加大力度。 委员会认为,如果所有成员国都充分实施了已制定的法律,尤其是《能源效率指令》,《建筑物能源性能指令》,《生态设计和能源标签指令》,《汽车和货车二氧化碳性能标准规定》以及在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TS)中,无需采取其他措施即可实现2%的目标。

委员会呼吁将工作重点放在以下领域; 首先,加强对国家建筑法规的本地和区域验证,并向消费者详尽告知要出售或出租的建筑物的能源性能; 其次,加强公用事业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以节省能源; 最终改善与生态设计和能源标签框架有关的市场监督,以确保为行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并为消费者提供适当的信息。

2030年的能源效率潜力

委员会的来文概述了委员会认为欧盟能效政策继续实施将带来的主要好处:

竞争力。 能源效率方面的投资将对增长和就业产生积极影响。 委员会注意到,这些工作将是“本地”工作,因为它们与不受本地化影响的部门(即建筑部门)有关。 能源效率也将有利于制造业的竞争力,因为它可以在减少能耗的情况下实现相同的产出。

降低消费者的能源费用。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说法,欧盟家庭平均将其可支配收入的6.4%用于能源账单。 建筑物的能效以及家用电器的能效的提高可能会降低这一数字。 《通讯》援引一项估计,到1年,每多节省0.4%的能源,将导致汽油价格下降约0.1%,石油价格下降约2030%。

节能运输。 运输中的能源消耗目前正在减少。 此外,消费者的行为,特别是在城市地区,正在发生变化。 委员会建议,整个运输系统的逐步转型应建立在不同模式之间的更大互动,替代燃料的创新和部署以及对智能运输系统的更多使用上。

能源效率投资融资

任何能源效率政策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相关投资的性质,为此需要相对较高的前期成本和长期回报率。 在这方面,委员会认为制定适当的金融工具,使所有类别的消费者都可以使用,这一点尤为重要。

来文重点介绍了当前的《 2014-2020年度财务框架》(MFF)下的能效措施资金。 根据委员会的说法,最大的节能潜力是在建筑部门(约占欧盟能源消耗的40%)。 由于几乎90%的欧盟建筑面积都是私人拥有,因此私人融资将是关键。 在这方面,公共资金应作为私人资本的杠杆; 因此,委员会认为,成员国应分配欧盟和国家资金的重要份额,以利用投资促进低碳经济。

关于需求方面,委员会强调了向消费者告知能源效率的全部好处的重要性。 融资计划应具有吸引力并且易于获得。 此外,应该对消费者的行为进行社会经济研究,以更好地了解他们在节能投资方面的决定。

总体而言,委员会认为需要采取一些关键行动来增加对节能措施的融资:
(1)识别,计量和评估能效投资的全部收益,并将其传达给消费者,企业和金融部门;
(2)为能效投资过程中的每个要素制定标准;
(三)向消费者提供工具和服务,使他们能够控制自己的能源消耗和成本;
(4)以目标为导向的使用欧盟资金,以增加投资量并利用私人资金;以及
(5)量身定制的国家计划,最能满足建筑行业的节能投资需求。

就委员会而言,它将致力于加强与成员国和金融机构(包括欧洲投资银行)的合作,并确保欧盟法律得到适当的调换和适用。

前进之路

欧盟委员会建议在30年的气候和能源框架中将2030年的能效目标设定为2030%,同时将40%的温室气体(GHG)减排目标设定为约束性目标,并将可再生能源在欧盟的份额定为27%能源组合,仅在欧盟一级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将不存在具有约束力的国家目标)。

来文未具体说明能效目标是否应具有约束力,但指出,2020年目标所采用的方法(指示性的欧盟一级目标和具有约束力的欧盟措施的混合)被证明是有效的,因此应遵循。

在这种方法下,委员会根据其定期从成员国收到的国家计划评估目标是否实现。 委员会将审查2017年的进展,包括使用其他指标(例如能源强度)是否更合适,以监测该部门的进展并考虑GDP和人口的变化。

委员会还将采取一系列其他行动来支持能源效率目标:

(1)审核《能源标签指令》和《生态设计指令》的某些方面(预计于2014年底);
(2)在金融工具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和援助,以利用私人投资;
(3)审查《能效指令》(未来几年的各个方面),《建筑物能效指令》(预计到2017年);
(4)提出一项针对零售市场的行动计划(战略),旨在增加产品的扩散,促进能源的有效利用;
(5)实施排放交易体系的市场稳定储备,以促进工业部门提高能效;
(6)逐步执行《 2011年运输白皮书》中规定的行动;以及
(7)在欧盟相关研究和创新计划上与成员国合作。

接下来的步骤

预计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将在2030年23月24日至2014日的欧洲理事会上讨论并认可欧盟的XNUMX年气候和能源框架。

在批准2030年框架之后,委员会将提出一项有关能源效率治理框架的立法倡议,其中将包括2030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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