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2排放
欧盟经济温室气体排放:5.3 年第二季度-2%
在2023年第二季度, EU 经济 温室气体排放 总计821亿吨 CO2-当量 (CO2-eq),与 5.3 年同季度相比下降-2022%(867 亿吨二氧化碳2-eq)。 同一时期,欧盟 国内生产总值 保持稳定,仅出现很小的变化(与 0.05 年同一季度相比,2023 年第二季度增加了 2022%)。
本信息来自 data 欧盟统计局今天发布的经济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季度估算。 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季度估算补充了 GDP 或就业等季度社会经济数据。 本文介绍了一些更详细的发现 关于季度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统计解释文章.
源数据集: env_ac_aigg_q 和 namq_10_gdp
2023年第二季度,温室气体排放最多的经济部门是“制造业”(23.5%)、“家庭”(17.9%)、“电力、燃气供应”(15.5%)、“农业”(14.3%) ),其次是“运输和储存”(12.8%)。
与 2022 年第二季度相比,6 个经济部门中有 9 个部门的排放量有所下降。 降幅最大的是“电力、燃气供应”(-22.0%)。 排放量增加的主要部门是“运输和储存”(+1.7%)。
21个欧盟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
与 2023 年第二季度相比,21 年第二季度,2022 个欧盟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有所减少。马耳他(+7.7%)、拉脱维亚(+4.5%)、爱尔兰(+3.6%)、立陶宛(+3.0%)、塞浦路斯(+1.7%)和克罗地亚(+1.0%)。 在这六个欧盟成员国中,有四个GDP增长:马耳他(+3.9%)、克罗地亚(+2.6%)、塞浦路斯(+2.2%)和立陶宛(+0.7%)。
温室气体减排量最大的是保加利亚(-23.7%)、爱沙尼亚(-23.1%)和荷兰(-10.3%)。
源数据集: env_ac_aigg_q 和 namq_10_gdp
在减少排放量的 21 个欧盟成员国中,有 10 个国家的 GDP 出现下降(爱沙尼亚、匈牙利、卢森堡、瑞典、奥地利、捷克、波兰、芬兰、德国和荷兰)。 意大利GDP与2022年第二季度持平,温室气体排放量有所减少。 十个欧盟国家(丹麦、法国、比利时、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保加利亚、葡萄牙、西班牙、罗马尼亚和希腊)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同时成功减少了排放。
更多信息
- 关于季度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统计解释文章
- 关于气候变化的专题部分
- 气候变化数据库
- 欧盟 (EU) 机构定期发布的主要类型温室 (GHG) 排放估算概览, 包括 欧盟库存 和 欧盟年度气候进展报告,包括成员国的清单排放量,每年第四季度公布。
方法说明
- 季度温室气体排放元数据
- 温室气体导致气候变化。 所谓的“京都篮子”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 和氟化气体。 它们以通用单位 CO 表示2- 等效物,如 IPCC 第五次评估报告 (AR5) 中所定义。
- 这里提供的数据是欧盟统计局的估计值,但荷兰和瑞典除外,它们提供了自己的估计值。 欧盟统计局的方法不同于联合国规则下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和报告,后者提供了欧盟实现其目标进展情况的年度数据。 主要的方法差异在于国际运输的各个国家的归属以及相应的空气排放。 根据国际统计局的数据,欧盟统计局的估计包括每个国家的国际运输排放总量。 环境经济核算体系(SEEA).
- 欧盟库存 该报告以成员国的年度清单报告为基础,由欧洲环境署代表委员会编写和质量检查,并于每年春季提交给《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清单涵盖的时期从 1990 年开始,一直持续到当年的前 2 年(例如,2021 年的清单涵盖截至 2019 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根据《欧洲气候法》,欧盟的气候目标是到55年实现-2030%的净减排,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
- 欧盟国家必须根据国际商定的义务以及 IPCC 的指导方针,根据报告规则监测其排放量。 该报告涵盖了所有部门的七种温室气体排放量:能源、工业流程、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废物、农业等。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的缔约方,欧盟及其成员国每年向联合国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量(“温室气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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