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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peanParliament要求的行为准则更严格的规则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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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员行为守则》应是强制性的,而不是自愿性的
预算控制委员会报告人IngeGräßleMEP呼吁在《专员行为准则》中增加问责制和一致性。 这些规则也应适用于特设道德委员会,该委员会在离任前的18个月内对前专员的合适工作做出最终决定。 格雷斯说:“现在是该委员会真正独立的成员的时候了,而不是准备接受专员担任其他职位同时仍在接受过渡资金的成员。” “这个机构完全缺乏透明度是几十年来的绊脚石。这是不可接受的,违反了国际标准。”
预算控制委员会一致要求收紧《专员行为守则》。 在今天投票通过的意见报告中,委员会要求将冷静期从24个月延长至18个月; 披露专员所有超过10,000欧元的资产和负债,包括受抚养家庭成员的资产和负债,并使专员的利益申报标准化。
英格•格拉斯(IngeGräßle)强调,阅读现行《行为准则》的解释已经很“令人惊奇”,因为漫长的政治生涯似乎对积累金融资产没有任何影响。 委员会感到遗憾的是,专员无须出售与其负责的政策领域有关的库存。 行为准则还应为委员会主席规定明确的适用规则。 Gräßle总结道:“最干净的解决方案将是《专员法》,该法将整合行为守则,使其强制执行,而不是目前的自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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