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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状病毒

欧盟委员会批准了148亿欧元的丹麦计划,以赔偿因#冠状病毒爆发而仍然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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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已根据欧盟国家援助规则批准了一项1.1亿丹麦克朗(约合148亿欧元)的丹麦计划,以补偿旅游业和与旅游相关部门的公司遭受的损失。 该计划将向在这些领域活跃的公司开放,这些公司的活动仍受以前的边境关闭和旅行限制(现在已取消)或丹麦政府实施的剩余边境和旅行相关措施的影响,以限制该行业的扩散。病毒。

根据该计划,由于冠状病毒的爆发,营业额下降超过35%的此类公司将有权获得赔偿。 与冠状病毒爆发之前的参考期相比,这将适用于8年31月2020日至XNUMX月XNUMX日。 特别是,他们将获得部分或全部覆盖他们继续承担的固定费用的补偿。

丹麦当局根据营业额下降的水平预见了几种补偿水平。 每个公司的最大援助金额为60万丹麦克朗(约合8万欧元)。 丹麦当局将进行事后检查,以确保赔偿额不超过遭受的实际损失。 超出受益人实际损失的公共支持将必须退还给丹麦政府。 委员会认为该计划符合第 107(2)(b) 《欧盟运作条约》(TFEU)的条款,使欧盟委员会能够批准成员国授予的国家援助措施,以补偿特定公司或特定部门因特殊事件(例如冠状病毒爆发)直接造成的损害。

委员会发现,尽管丹麦社会逐步开放,但该计划将补偿仍与冠状病毒爆发以及丹麦政府随后采取的措施直接相关的损害。 它还发现该措施是成比例的,因为设想的赔偿金不超过弥补损害所必需的数额。 因此,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该计划符合欧盟国家援助规则。 在这里可以找到有关委员会为解决冠状病毒大流行的经济影响而采取的行动的更多信息。

非机密版本的决定将根据案件数量SA.57932在提供 国家援助登记册 在委员会的 竞赛网站 一旦任何保密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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