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经济

保护商业秘密:欧洲议会议员达成协议理事会

共享:

发布时间

on

我们使用您的注册以您同意的方式提供内容并增进我们对您的了解。 您可以随时取消订阅。

151215商业秘密故事2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谈判人员于周二(15月XNUMX日)达成的协议,新规则将帮助企业获得针对盗窃或滥用其商业机密的法律补救措施。 欧洲议会议员确保言论和信息自由得到保护,新规定不会限制记者的工作。

“今天与安理会达成的协议如实反映了我们,欧洲议会议员在法律事务委员会上的平衡立场,这是绝大多数人通过的。安理会充分满足了我们的优先事项:保护基本的见解自由,报告人和举报人的表达和报导都与新闻工作者和举报人有关,并保护工人的流动性。”报告员康斯坦斯·勒·格里普(Constance Le Grip)说。

该规则将引入欧盟范围内的商业秘密定义,并要求成员国确保滥用商业秘密的受害者能够在法庭上捍卫自己的权利并寻求赔偿。 商定的案文还规定了诉讼期间保护机密信息的规则。

维护言论和信息自由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欧洲议会议员强调有必要确保立法不限制媒体的自由和多元化,或限制记者的工作,特别是在他们的调查和保护他们的消息来源方面。
根据新规则,如果出于以下目的而获取,使用或披露了商业秘密,则盗窃或滥用商业秘密的受害者将无权补救:

  • 行使《欧盟基本权利宪章》规定的言论和信息自由权,包括尊重媒体的自由和多元化;
  • 揭露不当行为,不法行为,欺诈或非法活动,但前提是被告人为保护公众利益(例如公共安全,消费者保护,公共卫生或环境保护)而采取行动;
  • 保护欧盟或国家法律认可的合法利益;
  • 作为根据欧盟或本国法律合法行使其代表职能的一部分,工人已将其商业秘密披露给其代表,但前提是该行使是必要的。

没有妨碍工人流动的不合理障碍

环境保护部还通过澄清规则不会限制员工使用其在正常就业过程中诚实获得的经验和技能,来确保规则不会对工人的流动造成不合理的障碍。 商定的案文说,这些规则除按照欧盟或国家法律外,不得在雇员的雇用合同中施加任何其他限制。

接下来的步骤

这项由议会和理事会谈判代表周二达成的非正式协议,现在需要得到法律事务委员会,众议院以及欧盟理事会的认可。 

背景

根据商定的规则,“商业秘密”是指秘密信息,因为它是机密的,因此具有商业价值,并且已经过合理的措施以保持机密。 新规则为法律补救规定了最低要求,以便任何成员国只要愿意遵守指令中规定的保障措施,就可以针对非法获取,使用或披露商业秘密提供更深远的保护。 。

更多信息  

广告

分享此文章:

EU Reporter 发表来自各种外部来源的文章,表达了广泛的观点。 这些文章中的立场不一定是欧盟记者的立场。

热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