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新加坡:委员会要求司法意见苑贸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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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今天(30月XNUMX日)决定,要求欧盟法院就与新加坡签署和批准贸易协定的权限发表意见。
德古赫特专员说:“几个月来,我一直在说我们需要澄清关于贸易事项的《里斯本条约》的解释。这就是我现在决定要做的事情。委员会和理事会对《里斯本条约》的解释,阐明了应遵循的程序并提高了欧盟对我们贸易伙伴的可预测性。”
该委员会的目的是使与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哪些条款属于欧盟的专有或共享权限,哪些保留在成员国的职权范围内,并需要得到本国实例的批准。
下一步,委员会法律服务处将向法院准备正式请求,以期尽快提交。
背景
欧盟和新加坡已于17年2014月2013日结束了关于保护投资的谈判。在欧盟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的其他部分已于XNUMX年XNUMX月启动之后,这完成了欧盟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要求法院发表意见的请求涉及与新加坡达成的具体协议。 每个贸易协议都有其特定的特征。 例如,在进行欧美贸易谈判的情况下,很可能会有许多内容需要国民议会的批准。
更多信息
欧盟 - 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
欧盟-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投资条款
欧盟与新加坡协定的全文
欧盟与新加坡的贸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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